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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设计学院第二班集体召开关于如何取得毕业资格说明会
发布时间:2017-06-02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

       为促进班集体学风建设,加强同学们关于毕业资格的重视程度,2017年5月31日中午12点,艺术设计学院第二班集体在艺设楼326教室召开关于取得毕业证、学士学位证的说明会,班会由第二班集体辅导员杨红亮老师主持召开。
       临近2017届大四学生毕业,出现有个别毕业生拿不到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的情况,对此,艺术设计学院第二班集体组织召开了本次说明会,杨红亮老师对学生们在毕业上存在的种种疑问进行了细致的解读:(一)在取得毕业证的问题上,同学们不能有挂科,挂科是指期末成绩不足60分(挂科后补考不算挂科,算作有挂科记录),补考后仍未通过的,算作挂科,这种情况的同学需要进行重修,重修后通过考试才能拿到毕业证。(二)在取得学士学位证的问题是上,同学们挂科不能超过5科(含5科),这种情况的挂科是指的挂科记录,如果在期末考试未通过的情况下,算作挂科,补考通过后仍算作挂科,挂科后要及时重修。(三)网络选修课同样不能挂科,挂科要及时办理重修。(四)小学期同样不能挂科,小学期同样算作学业成绩。(五)同学们要及时阅读辅导员下发的关于修学分的文件,每个专业每学期、每学年修的学分不一样,但都需要修够本专业的学分,才能取得毕业证与学士学位证。同学们要认真对待自己的学业成绩,保证自己能够顺利拿到毕业证与学士学位证。

撰稿/摄影:高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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